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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旷野之风(2 / 3)

林湘手疾眼快把手一收,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。

真是的,她客客气气的请对方吃糖,哪里惹到他了?成天跟吃炸药似的,她赌这小孩绝对没什么朋友。

经历了一连串插曲,林湘低沉的心绪变好了许多,回到家里,对着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,林湘咬着毛笔,一项项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清单。

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,连进货的书局也已找好,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。

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、找木匠新漆内设,改修店面、趁着艳阳天在内院晒书分类、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……这些日子林湘和寻书两人忙得脚不沾地,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。

还剩下……借着烛光,她的指尖在没被划去的任务上点了一点。

还需要换一块新招牌。

旧的那块林湘并不想留。说实话,她早看那东西碍眼,一来,这几个显得意义不明、不知所谓,二来,“惜流芳”这叁个字,当初写下它的林携玉,哪里做到了呢?她辜负了别人的芳华,在腻味了以后。

这里的书店取名多以“斋”和“坊”结尾,个个典雅大方,林湘没什么取名的天赋,抓耳挠腮半天,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,取精华去糟粕,只保留“惜流芳”中的一个“惜”字,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“惜时书舍”。

虽然毫无新意,但对林湘而言已经很好。若不是顾忌这世上还有同为穿越者的女主林沅在,不欲和对方认亲,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,干脆叫“新华书店”得了。

取好了名字,找谁来写又是一个问题。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,却也仅是如此。林湘坚信,一家书店的招牌必须要能镇场子,至少要让顾客能觉得“这果然是家书店”。

她试着去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,肉和酒提过去,还没商量价钱,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,说她太俗,字只为知己者写。

俗一点有什么不好?林湘不太理解对方的清高,只好将酒肉带回家自己吃了。

最后,实在没辙,她想到了柳大夫。

柳大夫写得一笔好字,从他亲书的药方就能看出,他不止没有医生们的通病,而且一手字还出奇地赏心悦目。林湘不了解书法,但她觉得,能达到柳大夫这种水平就足够了,也不必求太好。

这天日至黄昏,估量着柳大夫应该坐完了诊,她拉着寻书一起,忐忑着进药铺和对方说了此事。

“可以。林老板想题什么字?”

“惜时书舍!”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回复,林湘喜不自胜,立刻领着柳大夫去了她的书店,那里已经铺好了纸笔,只等一个写字人。

柳砚青在书案前坐定,看着眼前的纸笔,心潮微伏。

说来,他此前从未替人题过笔墨。十六岁前,他孤身一人,离群索居、远离尘寰,无人求字;十六岁后,他回到帝京,声名显赫却与文才无干,亦无人求字;如今二十有七,医馆开了快五年,终于有一个林湘莽撞求上门来。

但他不讨厌这种莽撞。

婉拒了对方为他磨墨的好意,柳砚青颠颠墨条的重量,再对着光观察两眼它的成色,心中已经对它的好坏质地有了八分准。

在砚中添了水,柳砚青将墨条垂直搁在砚台上研磨。拿什么笔、用什么纸,都影响磨墨时的轻重、快慢、水量,个中种种机巧实难与外人道明,他习惯了亲力亲为。

准备就绪,润湿笔锋,悬腕落纸,一气呵成。

因为是为他人题招牌,柳砚青特意更换了字体、收敛了笔意,写出来的成效尚可,古拙大气,藏锋于内,笔法和结构都挑不出大错。

放下狼毫,他抬眼看求字的姑娘,淡淡询问:“这张如何?”

不能更好了。只要把这字往她门前一挂,活脱脱一个百年老字号。

林湘看看字又看看人,都喜欢得不得了。

柳大夫的样貌只是平平,通身的气质却极出众,尤其是提笔写字之际,他给人的感觉和问诊时又不太一样,同样的专注认真,却又带了点儿,呃,超然,对,超然物外,就像被无形的薄雾包裹,倏然离这世界远了一层,连嘴边常噙着的微笑都淡了。

林湘有些技痒,想用画笔将方才那一瞬回溯,却又清楚自己绝对抓不住那种玄妙的神韵。

摹形易,绘神难。自古如此。

“这几个字写得超好看!柳大夫你绝能靠卖字帖赚钱!”实在激动,林湘便使劲儿去夸他,还不忘替他征求寻书的意见:“对吧?寻书,柳大夫这笔字是不是特别好?”

并不识几个字的寻书肯定地点头,就算看字如看符,她也觉得纸上勾勒的线条是美的,“很好。”她说。

闻言,林湘回给柳砚青一个“你看,大家都喜欢”的眼神,又问:“柳大夫,这张书法你要不要留着?等工匠留好样之后,我将它装裱好了再还给你怎么样?”

吹捧柳砚青没少听,但纯粹又真炽的赞美总归是让人高兴的,“你留着吧。”他又勾起嘴角,眼尾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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